M11. 搜索引擎优化

本类获奖广告活动展示其在改进网站可见度或网页在搜索引擎“自然”或“付费”(“有机”或“演算”法)状态下的搜索结果中使用了搜索引擎优化(SEO)方案。搜索引擎优化方案可能针对不同种类的搜索,包括图片搜索、本地搜索、视频搜索、学术搜索、新闻搜索和特定行业的垂直搜索引擎。

M10. 数字媒体创新类

本类获奖广告活动以让人眼前一亮和创新的方法使用现有或全新创造的数字媒体,以此开拓新的传播渠道,并在评审期间取得营销上的成功。

M09. 关键意见领袖/病毒营销类

本类获奖广告活动能最有效地利用关键意见领袖,实现提高品牌意识、增加销售、改变定位等等目的。该广告的数字内容或宣传需结合创新性,引人入胜,包含目标内容,或能利用消费者创造出爆炸式话题的内容,并取得与既定目标相关的确凿结果。

M08. 视频类

本类获奖作品进行了战略开发,能高效、创造性地接触目标群体,建立或维持品牌和市场份额,并实现营销目标。

M07. 竞技游戏类

本类获奖作品进行了战略开发,能高效、创造性地接触目标群体,建立或维持品牌和市场份额,并实现营销目标。

M06. 应用程序类

本类获奖作品是针对电脑、移动设备或平板开发的兼具创意、娱乐或信息的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作为品牌现有广告的一部分或独立的补充,将能有效的,创造性地接触目标群体,建立或维持品牌和市场份额,同时实现营销目标。

M05. 社交媒体类

本类获奖广告活动以高效创新的方式运用社交网络和群体,接触目标群体,建立或维持品牌和市场份额,同时实现营销目标。参赛作品应真正利用了社交媒体平台,而非单纯的病毒式覆盖。

M04. 网站及微站类

本类获奖广告活动是利用目标站点方面的最佳作品。建立作为公司长期业务门面的目标站点创造可观的影响,这是整体营销传播战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您可按网站和网站中的微站报名,前提是微站有其独立的URL,能独立于主站的URL访问

M02. 移动营销类

本类获奖作品是利用移动平台方面的最佳作品,包括利用广告和应用程序创造可观的影响。移动营销运用指所有能在移动手机、平板、PDA、黑莓等设备上获取的全部广告类型,包括短信、彩信和应用内广告。
(备注:应用程序有独立的参赛类别,请参考M06应用程序类)